服务
客户
研究
产品
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我们 > 中略洞察 > 互联网思维需要“正末归本”

互联网思维需要“正末归本”

时间:2016-6-8 17:51:39  浏览数:4434

出现于齐梁时期文学理论经典《文心雕龙》,针对当时的文坛玄风泛滥、过分追求文辞藻饰的形式主义趋向,悖离优秀传统,使得“诗、骚之体”“建安风力”尽矣的乱象,作者刘勰提出了正末归本的命题。这虽然谈的是“文心”,但是对于当前业界对于互联网思维的热议,不乏启发意义。在“互联网+”的热潮中,人们对互联网思维各有各的理解,“至家家有制,人人有集”,难免有滥竽充数的误导,亟需要“正末归本”。


互联网思维中的本与末

  刘勰在《宗经》篇中感叹“楚艳汉侈,流弊不还”之后,试图通过对历史的梳理完成“正末归本”的任务。他所谓的“末”,是指当时文风浇薄,“逐末之俦,蔑弃其本”;“本”应当是指能够像圣贤那样反映生活的本质。这就如同我们当前到处都在谈互联网思维,如果只是追逐成功的表面,虽然热闹,对企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却有害无益,即所谓“遂使繁华损枝,膏腴害骨,无贵风轨,莫益劝戒”。这至少说明,互联网思维中存在着本与末的区别。

  应当承认,由于传统经济在“互联网+”中的华丽转身没有统一的模式,人们对什么是互联网思维至今也莫衷一是。其中难免鱼龙混杂,出现一些对互联网思维的“克隆”舍本逐末的现象。客观地看,互联网思维有其感性特征与理性特征。比如互联网企业一般都具有提供平台、免费模式以及羊毛出在“猪”身上等等经营特征,其中以雷军提出的互联网七字诀“专注、极致、口碑、快”流传最广。这种概括非常形象,感性的成分明显多一点。然而,成功的互联网企业之所以能够避免昙花一现的命运,主要的还是依靠信用担当;对各种壁垒、门槛、价位瓶颈的适当超越以及以众为本。担当、超越、以众为本就属于互联网思维的理性特征,更接近互联网思维之“本”。

  作为一种概括总结,互联网思维的感性特征与理性特征的揭示,原没有孰是孰非的界限,只是观察角度的不同,不必厚此薄彼。然而,一旦人们将对互联网思维感性特征与理性特征的认识运用到实践中,高下立分。比如在微商领域,一边是好评不断,一边是电商集资骗局频出。即便如此,正如刘勰评价当时的纬书是伪书,驳斥其混淆是非之后,仍然承认其在“末”的层面的作用:“无益经典,而有助文章”。对互联网思维“术”的层面的运用同样如此,我们不能以“末”害“本”。实际上,互联网思维在“道”的层面的积极意义,可以称得上“既有益于经典,更有助文章”,为经济结构的调整带来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比如在2015年的“双 11”中,阿里创下了日交易额912亿元的记录,显示了内需的巨大潜力。

 如果说互联网思维的“本”与“末”都有其存在的价值,那么在运用中则具有“道”与“术”的不同作用。将其应有到经济转型中,就会带来一个问题,那就需要搞清楚经济转型是道的跃迁还是术的变换。如果经济转型更重要的是前者,离不开道的跃迁;那么仅仅通过互联网思维进行术的变换,即使能够比过去有所改观,也改变不了基本的格局。正如有研究者告诉我们的那样,互联网工具傻子也可以使用,但傻子使用还是傻子。更值得警惕的是,即使属于互联网思维之“末”,也会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在互联网思维的本与末的特征并存的情况下,作为从恶的包装,就更具有蛊惑力、欺骗性。正因为如此,更需要强调“正末归本”。


互联网思维的归本使命

  尽管由于人们对什么的互联网思维的认识有的抓住了本,有的追逐的是末;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历程中,互联网思维的出现在客观上起到了“正末归本”的作用,即对各种缺陷、弊端的超越。按照汉代思想家董仲舒的说法,传统经济中的缺陷、弊端与互联网经济的超越当属于“前枉而后义”,如同任正非“一手把山寨公司变成了震惊世界的科技王国”那样。“正末”是对“末”中指“枉”的成分的校正,而“归本”其实也是归正。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超越是互联网思维的一个理性特征,但是不能把超越简单的理解为对传统经济的否定。正如任正非学生所说,在互联网思维中,车子还是车子,面包还是面包。只不过其超越或者“颠覆”的是传统经济发展中的某些缺陷。更具体一点说来,这些缺陷指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摸着石头过河中显现出来的体制的壁垒,管理的短板,服务的滞后等等。有意思的是,互联网思维所超越的某些缺陷一开始并没有被认为是缺陷。比如在线下开一家实体商店,要交相当的房租,要缴纳相应的税费,要经过一定的中间环节。这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被认为理所当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广泛渗透,经营者不堪重负;而电商的出现恰恰可以减轻上述负担,对消费者同样更为有利,产生了前枉后正的效果。

  如果说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生产者更加贴近市场方面,互联网思维“天然”承担起了归本使命,那么人们对互联网经济的认识也有一个前枉后正的过程:先认为是“枉”,后来才被认为是“正”,冠之以新经济之名。按照马云的说法,“传统经济对互联网的态度经过四个'不'的历程,看不见、看不起、看不懂、跟不上。”互联网经济刚刚出现的时候,被认为是虚拟经济,参与者多是一些涉世不深的青年。他们在网上玩的把戏因为新潮而显得另类;虽然受到草根的追捧,却容易被认为是小儿科。直到互联网经济对既有市场份额的占有变成天量交易,才使人们不能不正视其存在,直到“互联网+”成为国家战略。至于 “互联网+”带来的新的技术变革,更不容人们小觑。

  刘勰所说的“归本”, 在文学领域指的是回归经典的规范;在更为基本的社会实践中,农业社会的“归本”则是指回归农耕,体现的是对农业生产的重视。而互联网思维的“归本”,一方面指的是回归市场经济的应有规则,另一方面则是指回归实体经济。在凤凰卫视《锵锵三人行》的一期节目中,主持人窦文涛认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中透露着诡异气氛;而积极的互联网思维的“归本”就是要去掉这种诡异气氛,确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绝非让“山寨”以新瓶装旧酒,继续套利。对实体经济的“归本”也不仅仅是对原有产业结构的简单坚守,而是一种扬弃,构建产业新体系,将中国制造提升为中国智造。这在互联网经济向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中,表现的格外明显。


“前枉而后义”须以正驭末

  我们说互联网思维“天然”承担起归本的使命,那是从生产力的进步角度而言的;然而这种使命并非能够“天然”的完成,具体到特定的企业,通过互联网思维的启示完成转型的任务,需要有切实的努力。即使进行“互联网+”的改造,也并不是说大家都去做电商。相反,即使不做电商,只要能够发挥互联网思维中“正末归本” 的基本精神,以理念创新引领实践,同样可以像华为那样在“凤凰涅槃”中殊途同归。

  走出互联网思维“形似”阶段,回归和坚守创新精神的“神似”。如果说在“互联网+”做电商是一种“形似”,那么关键在于不能止步于此,需要借助“互联网+”实现创新精神的“神似”。即使需要在“专注、极致、口碑、快”上下功夫,也应该以正驭末。从总体上看,“前枉而后义”虽然算不上完美,但也可以“谓之中权”,既真正合乎时宜或情势。实际上,互联网经济也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由不完善到完善需要“前枉而后义”的校正。况且,互联网创新创业的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历经了PC互联网、移动互联网、O2O、智能硬件、黑科技等几次浪潮。即便像IBM、GE、通用汽车与柯达这类曾经世界一流的OSM企业,一旦创新跟不上,照样会被淘汰。

  “前枉而后义”是相对于“先正而后枉”而言的,互联网思维应当防止在“先正而后枉”中走火入魔。“先正而后枉”不完全是指时间概念,更多的是在反映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在传统工业中进行“互联网+”的改造无疑是正当的,可以称得上是“先正”;但是在实际进行“互联网+”的时候,如果追逐互联网思维之末,“以最落后的经营方式在最先进的互联网平台上做着最野蛮的生意”,则属于“后枉”。这种“先正而后枉”表面上看起来是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不得己而为之;实际上是在以转型作为自己“枉”的借口,挂羊头卖狗肉,是对创新精神的亵渎。只有排除了这种情况,才算得上“前枉而后义”,有望在互联网思维中汲取正能量,不拘一格地走出自己的创新之路。

  要想从“先正而后枉”的侥幸中走出来,诚实归正,需要在“前枉而后义”中做出必要的牺牲,从而确立或者重新确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转型节点,即使是成功的企业家,也必须放弃过去熟悉的东西,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如果说私企过去在经济粗放背景下可以带病上路,那么在互联网思维的冲击下,必须要以归零的心态再次踏上征途。须知在核心竞争力方面乏善可陈的企业,逐渐被市场淘汰是历史的必然。“前枉而后义” 其实是一个重新洗牌的过程,与其被人颠覆,不如自己颠覆自己,敢于舍弃和牺牲既得利益,置于死地而后生;对于需要舍弃的部分应当视死如归,以壮士断臂的义举完成“腾笼换鸟”的任务。企业以正驭末的逻辑只有一条:你可以创造多大价值,你就可以获取多少财富。

作者: 张华强 来源: 国研网

本文地址:http://www.chinalinegz.com/newsview.asp?id=107,转载请注明出处。

修改时间:2023-11-28 11: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