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客户
研究
产品
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我们 > 中略洞察 > 未来国有企业将向三种类型转变

未来国有企业将向三种类型转变

时间:2016-10-24 16:12:23  浏览数:3811

  中略导读: 10月21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中国的国企改革将是过剩产能出清成败的关键。报告认为,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后,现有国企格局将发生较大变化。未来国企可能将被划分为三类:直管国企、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报告认为,未来的国企改革不仅要通过兼并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手段去除低效的僵尸企业和落后产能,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完善国资监管方式、鼓励混合所有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举措,优化国资布局,真正将商业类国企改造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国务院已提出以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方式在国资委和国有企业之间构建以资本管理公司为主要形式的隔离带,以划清与政府机构与国有企业的管理界限,将国资委的职责从“管资产”转变为“管资本”,通过下放经营管理权,加强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激发其经营活力。

  报告认为,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后,现有国企格局将发生较大变化。

  未来国企可能将被划分为三类:直管国企、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如石油、电力等)将被列为直管企业外,其他国有企业将转型成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或成为其下属企业。

  目前央企中,中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已被选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首批试点企业。

  报告认为,钢铁等国企集中、产能过剩行业应积极争取加入改革试点行列。

  在目前国资委“管资产”这一管理体制下,国有钢铁企业相对于民营企业,存在较明显的约束和限制:

  业务范围方面,国资委要求大部分央企的主业数量不超过3个,导致国有钢铁企业只能在投资钢铁板块内产业,导致产能进一步过剩;

  产权结构方面,国有钢铁企业下属子公司多为全资或控股,资本流动性低,政策限制多;

  机制体制方面,受央企领导限薪等政策的影响,国有钢铁企业在薪酬或股权激励、授权机制、职业经理人聘用考核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限制;

  能力建设方面,国有钢铁企业仅注重在生产环节的能力提升,在利用资本运作手段进行兼并重组和产业培育等方面缺乏战略思想以及相匹配的资本投资运营能力。

  而通过改制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钢铁企业可相应将上述劣势予以突破:

  业务范围方面,可进一步拓展钢铁产业链上下游的业务延伸,通过资产整合和重组,选择潜力较大的业务进行拓展,改善整体资产质量。

  产权结构方面,可针对多元业务板块的三级甚至二级子公司,探索混合所有制的范围和程度,在不控股的情况下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财务投资者为有潜力的新业务提供支持。

  机制体制方面,可基于一企一策原则在员工持股等股权激励机制、职业经理人的聘用机制、高管薪酬机制等方面进行突破。

  这意味着改变了国企高管由国资委任命,带有行政级别的身份,如果完不成经营业绩就得被淘汰,而不是像以往一样调往行政机关或其他国企。

  能力建设方面,可积极参与钢铁行业的兼并整合、对不良资产和僵尸企业的重组、股权投资、市值管理以及产业投资孵化等资本投资运营活动,提升资本运作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文地址:http://www.chinalinegz.com/newsview.asp?id=187,转载请注明出处。

修改时间:2023-11-28 1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