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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与林毅夫“世纪辩论”七大焦点

时间:2016-11-11 14:39:49  浏览数:3716



  中略导读:近日,国内两位著名经济学者张维迎教授和林毅夫教授围绕产业政策爆发了争论。简要回顾张林之争,焦点在于“产业政策的存废”之争,实质上仍是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之争,根源则是两种经济学思想在中国的学术交锋。张维迎与林毅夫“世纪辩论”七大焦点是什么?


  一 、产业政策:该如何定义?


  张维迎:较为狭义和具体。即政府以补贴或行政干预的形式,帮助某些特定产业优先发展。


  林毅夫:较为广义。不仅政府对企业的补贴等算作产业政策,政府根据可能的回报来配置有限的科研资源也算作产业政策。


  二、创新:是否可预见?


  张维迎:人类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所有重要的创新,所有因创新而成功的新企业,所有新产业的出现,都是不可预见的。因为创新的过程充满一系列的不确定性。这意味着我们没办法对新产业、创新做任何规划,实现创新的唯一途径是经济试验的自由,而不是通过产业政策将自己锁定在预定路径上。


  三、技术进步:是企业家精神在推动,还是政府支持在推动?


  张维迎:产业政策与企业家精神存在矛盾。社会进步和人类富有的本质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需要依靠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来源是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


  林毅夫:基础科学的革命不受企业家精神的影响,是政府支持的科学家在推动。企业家的创新主要是在产品层面的创新,或者技术运用方面的创新,这些创新建立在基础科研和公用技术的突破之上,而基础科研和公用技术的突破大多是政府支持的。


  四、“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政府应不应干预市场?


  林毅夫: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共同作用。所谓有效市场是指,具备能够很好反映各种要素相对稀缺性的价格体系的充分竞争的市场。所谓有为政府是指,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需要给企业家以必要的激励,更重要的是要完善交通、电力、港口等硬的基础设施和法律、法规等软的制度环境的建设。对于发展中国家,产业政策之所以需要是因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不仅需要企业家的个人努力,也需要政府帮助企业家解决企业家自身所难于客服的外部性和相应软硬基础设施完善的协调问题。


  张维迎:政府的核心职能是保护知识产权,但最重要的职责则是法治,维护市场游戏规则的公正。政府行为超出了这个范围,就不可能出现一个“有效市场”。


  五、五种类型:产业政策应否分类?


  林毅夫:当前中国的产业可以分成五种不同类型,分别适用不同的产业政策。五种类型即追赶型产业(汽车、高端装备业、高端材料)、领先型产业(白色家电、高铁、造船)、退出型产业(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业、钢筋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建材行业)、弯道超车型产业(信息、通讯产业的软件、手机)、战略性产业(大飞机、航天、超级计算机)。


  对追赶型产业,政府应支持海外并购或吸引发达国家高端制造业到中国来。


  对领先型产业,政府应支持其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所需的基础科研。


  对退出型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业,政府应支持其转移海外(如非洲),对产能过剩的建材行业,政府应支持企业以直接投资的方式将产能转移带“一带一路”沿线基建投资需求大的发展中国家。


  对弯道超车型产业,政府可以提供孵化基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风险投资、制定优惠的人才和税收政策,支持创新性人才创业。


  对战略性产业,应由中央政府财政直接拨款来补贴。


  六、比较优势:应如何发挥?


  林毅夫:经济发展要利用比较优势,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来利用比较优势。


  张维迎:市场是最有效发挥比较优势的制度。所有的市场交易都是基于比较优势的,企业家更是发现比较优势的天才。


  七、“吃螃蟹的企业家”:政府应该给予补贴鼓励吗?


  林毅夫:政府应该对某些产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进行补贴。


  张维迎:政府既不应该阻止任何人吃螃蟹,也没必要为吃螃蟹买单,那会诱使许多人假装吃螃蟹,但实际不过是拿出吃螃蟹的姿势啃馒头。


  (文章来源: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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